青岛市全面落实“春苗营养计划”推进学生营养

自2010年中国关工委提出“春苗营养计划”以来,青岛市委市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将该项目列为市办实事之一,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关工委协调、社会参与”的有效措施,在全市推进落实。在对学校食堂实行标准化建设的同时,研究出台了《全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市关工委主动作为,积极参与,起到了参谋、协调和推动的作用。
        一、青岛市中小学校食堂建设情况
        青岛市现有中小学校1212所(小学840所,初中232所,高中60所、职高67所、特教学校13所),在校学生96.48万人(小学48.5万人,初中24.5万人、高中12.46万人、职高10.87万人、特教学校1527人)。其中,已建食堂604个,达到50%(小学339个、初中171个、特教学校9个、高中49个、职高36个)。目前学校食堂的经营模式有三种:一是学校自主经营管理;二是委托有资质的企业管理;三是学校自主管理与企业管理相结合。同时制定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标准,目前达到A级197所、B级218所、C级104所学校。

        二、青岛市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及营养餐的做法
        (一)政府重视,大力支持
        一是将全市1212所中小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列入2014年市办实事之一,实行软硬件设施同步改造和配套服务管理,市财政两年累计投入资金4000万元,前期300所学校食堂的标准化建设正在论证中。其中,无食堂的建食堂,配餐高档重复使用饭盒,快餐盒,快餐盒匹配保温箱,快餐盒专用洗碗机;有食堂的,按照标准化要求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扩建;达到标准化要求的,着力提高饭菜质量。
        二是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对辖区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工资、水电气费等逐步纳入财政预算,并陆续投入了500多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等;每年投入120万元专项资金,为特困学生提供免费午餐。
        三是各区市结合实际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南区政府财政自2013年启动了学生营养餐工程,投入502万元对7所学校食堂的人工费和水电气费进行补助,使学生能够切切实实地吃到8块钱的午餐费标准;投入660万元建设西部配餐中心,解决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食堂的西部7所中小学的午餐问题。市北区政府将此列为政府办实事,2013年一次性投入2000万元,对34所学校食堂进行改扩建;李沧区2013年投入近400万元,改扩建食堂6处。今年计划再投入700万元,对7所新建学校食堂进行设施配套。莱西市投资1660多万元,对农村中小学食堂进行标准化改造。在此基础上,区市、镇两级政府又投入720多万元,对68所学校食堂配齐设备,进一步提高了食堂硬件建设水平。
        (二)科学规范,统一标准
        颁布《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市教育局等部门组织专家历时半年时间,研究制定并在全市公示征求意见和论证的基础上,联合市质监局、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全国率先启动以城市为单位的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标准,邀请中国营养协会、学会有关专家参与了此项工作。《规范》对全市中小学生营养餐基本要求、食谱编制原则、烹调要求、食品安全与管理、责任与监督等做了详细界定。对营养餐的营养素指标提出系统要求,对6-18岁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早午晚餐的营养素摄入量制定了参考标准。要求营养餐中肉、鱼、禽、蛋、豆制品、蔬菜应适当搭配,学校应提前一周公示学生营养餐营养素的摄入量及带量食谱,接受监督。
        (三)成立专门机构,出台配套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一是成立了“青岛市教育局后勤服务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学生食宿的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目前,全市各学校形成了统一有效的管理网络。
        二是市教育局印发了《青岛市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集体用餐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学校食堂经营资格、配送餐单位准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提出了详细要求。
        三是市教育局制定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的标准》,对学校食堂原材料实行采购、配送、食谱、结算“四统一”,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领导责任。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食品安全员具体落实各项监管要求,使食品安全进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落实管理人员。由学校总务主任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聘任有食堂从业资质的管理人员和炊事人员进行运营操作,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培训、考核;落实监管制度。要求学校食堂和配餐公司必须每周提前公示带量食谱和膳食营养计划,经“膳食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执行;落实整改措施。对学校食品不安全问题“零容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青岛市关工委在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1、建立“五老”义务监督员队伍。2011年,我市关工委针对调查发现的在学校周边悄然兴起的家庭“小饭桌”安全方面的问题,积极协调市食药监局、市食安办、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对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及安全监督进行调研、采取措施,研究建立了小饭桌“五老”义务监督员队伍,并在市北区进行试点,经过两年的运作,市北区关工委联合食药监局等部门,建立了由93名“五老”组成的义务监督员队伍,经过培训持证上岗,通过实地查看经营者资质、从业人员体检报告、饭菜质量、听取学生及家长反映等,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献计献策,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市南、市北、胶州、开发区、莱西等区市近500名义务监督员也已持证上岗,对近千家已经登记注册的小饭桌进行不定期抽查。市南区还颁发了《小饭桌指南》及检查情况公示牌,受到家长的欢迎。
        2、推进“春苗营养计划”实施。市关工委专门成立了“关爱帮扶指导团”,对部分学校的学生饮食安全、营养餐标准以及学校周边“小饭桌”经营情况进行多次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供给有关部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如:由财政负担中小学食堂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开支和学校领导与教师、学生同桌同餐等几项建议都被采纳或逐步落实。10月份,市关工委副主任于风华带领关爱帮扶团到东营市进行了考察学习,与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讨,并召开了部分区市教育和关工委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情况,要求各级关工委积极参与《规范》的推进落实工作,与“五老”小饭桌义务监督工作相结合,切实建言献策,发挥作用,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应有贡献。
        四、青岛市关工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年的全国关工委工作会议上,顾秀莲主任在报告中对“春苗营养计划”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青岛市关工委认真进行了传达学习和研究。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多分析,及时反映情况提建议,主动配合协调促落实,积极发挥优势办实事,推动“春苗服务计划”的深入开展和《规范》的全面落实,为下一代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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